国华金泰压缩空气系统设备及配套设备设计、制造及调试项目
国华金泰压缩空气系统设备及配套设备设计、制造及调试项目
竞争性谈判公告
国华金泰压缩空气系统设备及配套设备设计、制造及调试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,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,择优选定供货单位。
一、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:
1、项目名称:压缩空气系统设备及配套设备设计、制造及调试项目。
2、竞争性谈判范围:5台160m³/min离心式空气压缩机、1台40m³/min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、1台13~40m³/min变频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及辅助设备。
3、项目建设地点:临沂市兰陵县尚岩镇。
4、设计及调试周期: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。
5、资金来源:企业自筹。
6、招标方式:竞争性谈判。
二、投标人资格要求:
1、标段(压缩空气系统设备及配套设备设计、制造及调试)的投标单位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2、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近3年平板玻璃行业项目业绩(不少于5个项目)。
3、具有完善的管理三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,以及备件库。
4、提供授权委托书、公司营业执照、资质、证书等。
三、资格审査办法:
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査釆用资格预审/合格制方式,只有资格审査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。
四、预审需要递交的资料:
1、公司营业执照及管理三体系证书。
2、企业资质证书。
3、开户许可证。
4、授权委托书。
5、相关业绩证明或合同复印件(不少于5个项目)。
6、授权人及主要管理人员近六个月社保证明。
注: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。
五、资格预审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
资格预审时间为2023年8月12日至2023年8月18日下午16点前,预审通过的单位准予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;竞争性谈判文件发放截止时间2023年8月20日下午17点。
注:预审时,请将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后,以PDF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招标办邮箱(发送时需备注:公司名称、联系人、电话及接收文件的邮箱),预审通过后,待预审时间截止统一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。
以上预审资料的原件需要竞争性谈判时携带至会议现场进行审核,如无法提供原件,将无法参加竞争性谈判。
六、联系方式及地点
招标人:国华金泰(山东)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采购招标办
电 话:15053911992
日 期:2023年8月12日